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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2月6日 星期六

曾記麻糬商標兄妹互訟 老曾記敗訴淪為手推車叫賣

曾記麻糬商標兄妹互訟 老曾記敗訴淪為手推車叫賣

更新日期:2010/02/05 12:36 地方中心/花蓮報導

親兄妹竟然對簿公堂,為的就是「曾記麻糬」的商號!花蓮手工麻糬創始人曾水港的後代為了上億元商機,引發家族紛爭,曾水港的女兒曾惠娟和丈夫董樁隆開設「曾記」麻糬後,隔了7年兒子曾盛明才開「老曾記」還標榜是正宗老店,明顯侵害曾記商標,法院判他必須賠償營業、商譽損失一共110萬元。
花蓮名產曾記麻糬不僅遠近馳名,還是觀光客必買的伴手禮之一,或許是看準每年都有上億商機,人人都想分一杯羹,自從創始人曾水港過世後,家族內就展開商標權大戰。
民國83年,曾水港的女兒和女婿先開設店面,並在隔年註冊「曾記」為商標,兒子曾盛明則在91年才開「老曾記」,還標榜是正宗老店,最後法院認為較晚開的老曾記明顯侵犯曾記商標,最後判曾盛明敗訴,必須賠償110萬元。
曾水港女婿董樁隆表示,「我自己太太的哥哥對我、用我覺得很不正當、很沒有道理的手段來這樣處理,我覺得我這樣的解決方法和措施是正當的。」
家族商標戰,妹妹打贏哥哥贏得這場官司,現在老曾記的店舖已經全部收了起來,曾盛明改用手推車到市場賣麻糬,只是親兄妹為了億元商機不惜對簿公堂,也叫人不勝唏噓。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記者蕭可正、沈瑾暘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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